落石砸车致司机死亡案家属提百万赔偿 案件即将进行庭前调解

36岁的田某驾驶车辆载妻女途经山间道路时,突遭落石袭击,头部被砸致当场身亡。

图片[1]-落石砸车致司机死亡案家属提百万赔偿 案件即将进行庭前调解-四川格豪律师事务所

田某家属随后向法院起诉栾川县交通运输局、交通事业发展中心及当地政府,索赔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共计约146万元,并要求其承担未尽安全防护职责的责任。案件将于7月18日进行庭前调解。

《民法典》第1256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道路管理者未履行维护、管理职责,造成道路存在危险隐患并导致损害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本案的关键在于举证责任分配。若田某家属能证明相关部门存在管理疏漏(如防护网覆盖不足、未定期排查隐患),则可援引上述法律主张赔偿;反之,若相关部门能证明已尽合理注意义务,则可能免除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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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家属提出的百万余元赔偿请求并非随意数字,而是依据现行法律规定计算得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死亡的,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具体到本案,赔偿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田某家属索赔146万元,包含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死亡赔偿金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20年(田某36岁),丧葬费按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总额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则需结合家庭成员年龄及抚养能力综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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