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
于某庆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刑事再审刑事判决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24)最高法刑再1号抗诉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原审被告人于某庆,男,1966年10月1日出生于江苏省建湖县,高中文化
陈某某、国家知识产权局等行政二审行政判决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行 政 判 决 书(2025)最高法知行终390号上诉人(一审原告、专利权人):陈某某,女,1983年8月8日出生,汉族,住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
罗某舰、贵阳某某科技有限公司等合同纠纷、合同纠纷执行监督执行裁定书
罗某舰向本院申诉,请求撤销贵州高院(2024)黔执复289号执行裁定和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贵阳中院)(2024)黔01执异310号执行裁定。
沈阳某某汽车工业控股有限公司、中国某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执行监督执行裁定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25)最高法执监32号申诉人(异议人、复议申请人,被执行人):沈阳某某汽车工业控股有限公司。
某某(北京)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某某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等租赁合同纠纷、其他案由执行监督执行裁定书
某某公司申诉请求:依法撤销广东高院作出的(2023)粤执复777号执行裁定,指令广东高院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并重新作出裁定。
褚某良、辽阳县某某置业有限公司等执行监督执行裁定书
褚某良向本院申诉请求:撤销辽宁高院(2023)辽执复266号执行裁定和辽宁省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辽阳中院)(2023)辽10执异15号执行裁定。
宁波某企业、合肥某公司等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其他案由执行监督执行裁定书
本院认为,当事人在执行程序中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申请变更、追加被执行人,执行法院应对当事人主张变更、追加的事实要件是否成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