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
某集团公司、朱某等与公司有关的纠纷、其他案由执行监督执行裁定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24)最高法执监174号申诉人(申请执行人):某集团公司。住所地:吉林省长春市。法定代表人:王某,该公司董事长。
任某新、华坪县某某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执行监督执行裁定书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第一款的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根据原审已查明的事实
QM某公司、天津某公司承认与执行国外仲裁裁决审查国际司法协助裁定书
角斗士公司申请称,1.申请承认和执行独任仲裁员MatthewHarvey成立的仲裁庭就角斗士公司与海曦公司之间在关于“海曦01”轮(原名“QMSGladiator”轮
山东鲁某农业良种有限公司、阳谷民某粮食种植专业合作社等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25)最高法知民终99号上诉人(一审原告):山东鲁某农业良种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吴建某。委托诉讼代理人:王琳
何某栋、福建某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等执行监督执行裁定书
何某栋申诉称,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七条的立法目的,是要求执行法院在参考价有效期内尽快启动首次拍卖或变卖等执行措施
武威市某某建筑装饰工程公司、青岛某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执行监督执行裁定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