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
刘某平、湖南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执行监督执行裁定书
本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确有错误,被人民法院撤销的,对已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沈阳某某汽车工业控股有限公司、中国某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执行监督执行裁定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25)最高法执监32号申诉人(异议人、复议申请人,被执行人):沈阳某某汽车工业控股有限公司。
某某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行、中国某某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其他案由执行监督执行裁定书
某某贵州分行向本院申诉称,一、湖北高院及湖北省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随州中院)在计算案涉孳息时均错误考虑了诸多无关因素
何某栋、福建某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等执行监督执行裁定书
何某栋申诉称,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七条的立法目的,是要求执行法院在参考价有效期内尽快启动首次拍卖或变卖等执行措施
某集团公司、董某等与公司有关的纠纷、其他案由执行监督执行裁定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24)最高法执监121号申诉人(申请执行人):某集团公司。住所地:吉林省长春市。法定代表人:王某,该公司董事长。
渭南市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某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民事执行监督执行裁定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24)最高法执监456号申诉人(被执行人):渭南市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