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
丁某生、邯郸市某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其他案由执行监督执行裁定书
丁某某向本院申诉,请求撤销河北高院(2024)冀执复212号执行裁定、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邯郸中院)(2024)冀04执异94号执行裁定
何某栋、福建某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等执行监督执行裁定书
何某栋申诉称,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七条的立法目的,是要求执行法院在参考价有效期内尽快启动首次拍卖或变卖等执行措施
宁波某企业、合肥某公司等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其他案由执行监督执行裁定书
本院认为,当事人在执行程序中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申请变更、追加被执行人,执行法院应对当事人主张变更、追加的事实要件是否成立
河南省某某轻工业供销有限公司、河南某某投资有限公司合同纠纷、合同纠纷执行监督执行裁定书
某甲公司向本院申诉,请求撤销河南高院(2024)豫执复507号执行裁定和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郑州中院)(2024)豫01执异646号执行裁定并发回郑州中院重新审查。
罗某舰、贵阳某某科技有限公司等合同纠纷、合同纠纷执行监督执行裁定书
罗某舰向本院申诉,请求撤销贵州高院(2024)黔执复289号执行裁定和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贵阳中院)(2024)黔01执异310号执行裁定。
